在清远辞职了,清远公积金代办提取自己办不好怎么搞?看过来让你无忧快速拿到钱。
在清远辞职了,清远公积金代办提取自己办不好怎么搞?看过来让你无忧快速拿到钱。176-21168-812(微/电)
非本市户籍职工辞职、辞退终止劳动关系在清远市未再就业的代办提取公积金。
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第二十四条: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:(一)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的;(二)离休、退休的;(三)完全丧失劳动能力,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;(四)出境定居的;(五)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;(六)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。依照前款第(二)、(三)、(四)项规定,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,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。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,职工的继承人、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;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,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。
问:非本市户籍职工辞职、辞退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满足什么要求?
答:需要封存满半年且未新开户继续缴存。
问:何时可以申请提取?
答:在取得相关材料且账户封存后即可办理。
问:职工经审核批准提取后如何领取住房公积金?
答:经审核准予提取的住房公积金,选择转入个人公积金卡的。管理中心即可实现将提取金额直接转入公积金卡而完成提取支付,实现审核无误实时到账。选择转入单位结算户方式的,管理中心根据经单位审核签章的《提取审批表》上记载的单位结算户户名及账号,通知缴存银行办理转账。
